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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ㄟ...這個月有一半時間都在看傷中度過,直到最近小恩的腳傷好得差不多了,才把整個始末PO上來。

 

第一天

上班中突然接到幼兒園的電話,說小恩打翻早點,湯淋到腳背,已經沖過冷水,仍有紅腫還有三顆小水泡,老師認為還是應該去看一下醫生比較保險,聽老師的口氣好像還好,所以就請婆婆跑一趟接小恩去一般診所看一下傷,醫生說無礙,塗了藥稍微包紮一下。

稍晚陸續接到園長、老師的電話,頻頻道歉之餘也想要了解小恩的狀況,不但到診所也親自到公婆家探視小恩。當晚我們見到小恩還是蹦蹦跳跳沒有大礙的樣子,所以就鬆懈了。(這真是千不該萬不該,當晚就應該把紗布掀開來看仔細的。)

 

第二天

因為沒親眼看到傷口,不太安心,所以還是拎著小恩到板橋著名的龍昌燒燙傷診所看診,自費,無預約制,就診病患超級爆炸多,唉...遙遙無期慢慢地等呀!!四十分鐘過去,終於輪到小恩了,醫生一邊解開紗布一邊詢問事發經過填寫就診紀錄,當小恩的傷口露出來時,當下...我的心情,真的是像被雷到打,髒話差點飆出口,約莫五塊錢銅板大小的水泡,這也太大顆了吧~是怎樣~怎樣的早點會把小恩的腳燙成這樣~而且還是在有穿襪子穿室內鞋的情況下,能搞成這樣,那早點是想燙死人嗎??

醫生說這是二度燙傷,輕則兩個星期(淺層燙傷)重則一個月(深層燙傷),蝦毀??兩個星期?一個月?瘋掉~要不是顧及小恩,老娘當下一定飆到幼兒園去火山爆發,怎麼會有這麼嚴重的失誤呀~~

醫生叮嚀要每天定時回來換藥,觀察變化,因為才第二天以目前的狀況還分不出來是深層還是淺層燙傷,清洗完傷口,上了藥,就把小恩的腳整個完全的包起來,好像打石膏一樣,裹了好大一包~是擔心水泡破掉引起感染。

除了心疼還是心疼,不過小恩意外的堅強,不但沒哭也沒喊痛,這...堅強的讓阿母好心疼呀~

好啦~我承認下午我就打電話給老師了,口氣的確不太好~(那種狀況,誰的口氣好得了呀~) 除了說小恩的傷比老師口述的也比我們想像中還來得嚴重很多,也追問事發當下的情況...講到老師都哽噎了~唉...我也不好受呀~小恩從小到大最慘也不過摔下床而已,怎麼去念三個月的幼兒園就搞成這樣回來,這...無語呀!!

第三天

有了第二天的經驗,一早就去排隊領好號碼牌了~今天紗布一拆開,就發現水泡已經破了,怪哉? 怎麼水泡破了不會痛呀??小恩一樣是活力十足,蹦蹦跳跳的,要不是包著腳,完全不像受傷的樣子。我該感謝龍昌的用藥超優?還是感謝診療師包紮的很穩固?

診療師一樣清洗傷口、塗藥、包紮。宣布約莫再七天,等水泡的皮乾掉了,就會動手"去皮",才能看清楚傷口的狀態,也才會知道是淺二度(再七天就好了)還是深二度(會有死白的肉,就是煮熟了,到時候要還去死肉,待新肉生成,夭壽,聽了就可怕,且恢復時間要再拉長一倍以上),唉呦喂呀~

 

第四天~第八天

小恩恢復上課,由園長每日接送小恩去覆診。

一樣腳包得緊緊的,但完全無礙小恩的活動,小恩也從不喊痛,我們也就比較安心。

 

第九天

我親自帶小恩就診,因為要"去皮"了,本以為是要動用剪刀還是啥手術工具(想太多了我!!)

但診療師只是輕輕的搓揉,乾掉的水泡皮就一塊一塊的掉了,小恩也沒有吃痛的感覺~真是太神奇了呀!!

也在此時終於見到完整的傷口,腳背上,連接大姆指、食指、中指的那一塊皮膚,有十元硬幣的大小,新生的皮整個紅通通的,幸好看來是淺二度,狀況OK!!

真是感恩呀~~

 

第十三天

園長帶小恩去覆診,診療師說可以不用再包紮了,現在只要在新皮上擦乳液,穿著透氣棉襪,保護傷口就行。(園長還買了兩罐乳液和糖果襪給小恩)

第十六天

最後一次帶小恩回診,確認傷口復原正常,就要請醫生開診斷證明了。這回診療師給了一罐傷藥(是臨別贈禮嗎??),早晚塗抹在傷口上,短時間內不要曬到太陽,不要浸泡熱水(沖澡不要泡澡)好讓新皮的顏色可以儘快淡化跟沒受傷的膚色一樣。

 

這回的燙傷,著實讓所有人都上了一課~

我們的確曾經萌生不要讓小恩再去幼兒園的念頭,但...小恩自己說,他想去上課,老師跟小朋友會想他ㄟ...想想,小恩喜歡且樂意去上課是件好事,若強迫他轉學,小恩肯定是不願意的,到時新的適應勢必又是一番掙扎,最後我們還是讓小恩回園去了~

我們也只能阿呆的想,這件事也會讓園方格外的注意小朋友安全了,所以再發生的機率也不會太高吧~~

最後讓我們安心的是園方的態度,在第一時間通知我們(雖然有朋友說,第一時間應該是送醫吧~哈哈)

後續的坦承疏失、道歉(那兩天手機一直響不停,一下是兩位老師,一下是園長,對不起這三個字,我真的不知道聽了幾百次了,阿不過小恩阿爸說:怎麼都沒打給我@@...切~好呀~我把聯絡人電話改一下,以後就通通都找阿爸好了!!)

然後是勇於負起責任,除了帶小恩就診,還每天都打電話給我說明看診的狀況,採買小恩所需要的用品,我們想...這樣就夠了~

小恩現在也無大礙,真是不幸中的大幸了,所以也沒有打算像朋友建議要求額外的賠償,只要別再有意外發生,小恩平平安安的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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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lian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