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硬之司馬庫斯的重頭戲是參觀巨木群,最老的巨木可是有2500歲呢~其他的也都有千歲了~好驚人呀!!但這神秘的巨木群可不是這麼容易窺見~

六點起床梳洗,媽呀~還是冷到爆炸,隨便都能吐出煙來~不能說好痛苦要說超--刺--激--!!(揪人喔~)

從住宿的地方殺到餐廳,吃熱食補充能量,就準備出發了,貼心的餐廳還一人發一顆超大饅頭(原本還不知用意,等到爬山時,就知道這真是好乾糧,吃飽了再繼續衝)。

傻傻的我們想來回也不過十公里,應該OK的~沒想到,從餐廳出發走~走~走~自認為已經走掉一公里時,才發現"巨木登山口"的大指標,原來從這裡才開始算呀~~(下面有個小標單程5公里)嗚...之前走的大半小時都不算數喔!!

拼了,正式開始超硬的健行了~走~走~走~

一開始還有說有笑,但到達"一公里"的指標時,笑容已經快消失了。(啥~這樣才走一公里喔~阿娘喂~抖了一大下~)

走到"二公里"的指標時,已經完全沒有笑意。(眉頭一皺,真能走到終點嗎??走到終點還要走回來ㄟ~one way in one way out呀!!)

山路小、一大早所以水氣很重、無論是泥土路或是碎石路的路面都容易濕滑、而且是上坡一段路又接著下坡一段路,上上下下的,腳的負擔很大~到2.5公里的涼亭休息站,大爺就把饅頭拿出來嗑。(早餐吃的兩大碗稀飯已經被消化光了!!) 休息時聽著其他登山客的經驗分享,有不少長輩已經來過N次,可以自行開團帶親朋好友上來了,好強呀!! 補充體力又繼續往上了。

沿途與插身而過的人,都會彼此打氣,是登山者的基本禮貌嗎??挺溫暖的,一面羨慕著迎面而來的人完成任務順利下山,一面勉勵自己要繼續加油往上衝刺。

對...此時我們已經跟慧分開了,我跟大爺採取急速攻山快速撤退的攻略,慧是慢慢走目標在領完賽獎,Vincent當然是陪著慧慢慢走,事後才知道因為我跟大爺的快攻讓慧被Vincent吐槽得很嚴重,"嘖嘖嘖~主辦人走輸孩子的媽~"(怎麼有種歧視人母的FU,哼!!)~沒想到我跟大爺這兩個平日沒在運動只在玩小孩的人,竟然還贏過慧這個常跟著Vincent參加慢跑健行的人。os:其實應付兩個小鬼頭比面對巨木群可怕多了~

但話說回來,其實要不是大爺一直在前面衝衝衝,我可能也走不了那麼快~開什麼玩笑,大爺可是我這五年耗費多少心力種在溫刀沙發上的觀賞馬鈴薯ㄟ,走輸他,我在家還有地位可言,不,這是場捍衛尊嚴的戰爭,千萬不能輸!哈哈!!

兩個多小時過去,我們終於抵達巨木群--的第一棵樹(總共有九大棵) 該怎麼形容呢?? 此時的我們已經在很深山深山裡面,一眼望去全是巨大的樹木(樹上都爬滿了青苔,超級阿公級的) 綠到一個不行,縱使不是九大巨木們,每一顆也都直聳沖天,高到不行,璀璨的陽光也被墨綠色的高大樹群隔絕在外。九大巨木有用木製柵欄圍起來,一塊木頭標示編號,但也僅只於此,沒有任何多餘的指示、說明。不像觀光地會立個鐵看板塑膠牌子之類呀~目的在於保留這裡的原始吧~沒有任何外來的物品來擾亂,到了這兒我們才稍稍放慢腳步,很單純的享受最原始最純真的生態。看到小溪還忍不住爬下去感觸一下沁涼的溪水,呼~舒服!!

身處於千年巨木群中,其實腳踩的都是巨木們盤根錯節的根呀~司馬庫斯的人也只是將倒下橫躺在步道上的樹木移開或砍斷,留下能走的空間,剩餘的還是保留樹木原本生活的狀態,感覺的出來他們想要盡全力保留最原始的狀態,畢竟這是巨木的家,生存了上千年的土地,我們這些遊客不過是外來者,進到這個森林之家當然要遵守森林的規則,而不是讓森林遷就我們這些訪客。

最後只看到七棵巨木,因為木橋被沖斷,尚未修復,所以後面的八號九號巨木我們就無緣觀賞了,但...七號巨木正好是最大棵的,我們有看到喔~我還很HIGH地繞著它跑了一圈,喔~要兩三分鐘喔~超大地吧!呵~~這兒終於有一個大一點的木牌,上面刻著字介紹這位最年長的巨木老公公呀!!手工刻字,又風吹日曬雨淋,實在看不太清楚,而且這木牌上已經長滿青苔,看來也很融入這片森林唷!!!

賞完巨木準備快速下山--我想吃東西~餓呀~累呀!!我們離開巨木群時,慧跟Vincent正好抵達,加油~~快成功了!! 下山的速度感覺又更快了,食物...等我呀!!但衝過了頭,到最後兩公里時,我真的快哭了,腳重到幾乎抬不起來,喘到一個不行~嗚...這挑戰太硬了啦!!說真的,最後能走完都覺得很不可思議,完全是無意識狀態,就是走走走走走。

回到部落,餓到我馬上嗑了碗牛肉泡麵,Dear還想等到慧跟Vincent下來,回新竹吃,不...我餓死了~先吃一碗麵,完全不會影響到我後面回都市再吃的食慾,吃了泡麵還不夠,又加碼一顆茶葉蛋+馬告咖啡+波卡洋芋片...(一副餓死鬼上身)。此時人還在山上的慧,又被Vincent"激勵"了,"快快快~人家都要吃完泡麵了~"(是有千里眼嗎??看得到我在吃泡麵喔~哈!!)

 

對,看過時間,我跟大爺花了五個小時完成。不算快唷~慧說:別謙虛了,都吃完泡麵喝完咖啡了,是想逼死誰呀!!呵呵呵~~

慧跟Vincent差不多六個小時走完全程。但個人認為只要有完成的都應該要在身上掛個榮譽勳章之類的,因為真的是太屌了~

 

這美好又光榮的一戰,非常感謝有Dear、慧和Vincent跟我一起"走"過~下回再來挑戰別的吧~哈哈~(是哪來的自信心呀?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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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llian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